上个月,蒋义(化名)通过数个网络平台对府青医院设立的“托老中心”进行投诉。投诉称,“2016年,成都市曾发文称,养老机构达到30张床位以上 的,补助80万元,”因此,该中心便不顾国家有关养老院设备设施标准的规定和自身条件,“在5×3平方米原设两张床位的房间统统硬加塞一张床,致使老人的 生活空间被压缩得不成样子,而且取消了原有的娱乐大房间,改装来安置床位,为的就是要达到床位数量。请上级主管部门认真核查,严防巧立名目、套取政府补 贴。”
成都商报记者查阅发现,2016年2月29日,成都市政府确实发布了《成都市社区养老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其中规定,综合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床位设置30张的社区养老院,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80万元。
但是,经成华区民政局调查,府青医院连建设养老机构的资格都不具备。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托老中心”位于府青医院(泰安街77 号),2014年,府青路街道作为李家沱社区拟建养老机构及日间照料中心的点位进行申请。但是,由于府青医院在改建过程中将养老床位设置在4楼,其楼层高 度不符合建设养老机构的相关标准,故府青医院并非府青街道的养老点位。
同时,该负责人提醒,因为成华区民政部门从未向府青医院颁发养老机构许可证,所以该“托老中心”属于违规收住老人。此外,政府也从未对该“托老中心”进行过任何形式的经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