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上月20日,成华区民政局会同区卫生局、府青路街道对“托老中心”进行实地调查,责令府青医院立即停止违规收住老人养老的行为,并妥善安置已收住的老人。
11日,成都商报记者暗访发现,府青医院4楼虽然已经停止收住老人,大多房间房门紧锁。但是,三楼一间可以容纳近十张床位的病房却成了府青医院 的“养老室”。记者注意到,府青医院除了牙科在一楼外,其他科室均在二、三楼。除了一部电梯和内部的楼梯,医院又搭建了一条宽约60厘米的、较为简陋的楼 梯。
在一楼、四楼入口处,有一个标识牌被人用胶带和白纸遮住,记者揭开发现,下面写着“李家沱社区养老服务站”。
显然,上次联合执法让府青医院警惕了不少。但是,当记者表示,想将亲戚送过来临时住五六个月后,几位工作人员将记者指引到“戴主任”处。 “能自理的每个月至少2500元,不然得4000元。”“戴主任”报价。记者观察发现,一间病房内共有7张床,四五位老人正在吃饭,大多人看似行动不便, 但是没有人吃药或者打点滴。其中一位老人称,自己每月3500元。
把老人交付给府青医院这样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托老所,会有什么隐患呢?
成华区民政局老年事业管理科科长包梅说,民政部门会在颁发证书前对提出申请的养老机构进行严格核查和安全指导,也会对取得证书的养老机构进行严 格监管。“例如,到点位上核查老人日常的食品卫生、老人房间里的电器线路等等,避免出现意外事故。”就算一旦发生意外,已取得证书的养老机构可立即上报民 政局,由民政局协调统筹,帮助养老机构更有效率地处理意外事故。“反之,老人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难以得到保障。”成都商报记者 王春 实习记者 尹沁彤 摄影报道